我部拟询价校车租赁服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某部校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FDWD-F3012
(三)采购内容:
1.我部拟于签订合同后-2025年5月底(寒暑假除外),租赁1台校车(10-20座校车)保障我部子女集中上学,接送各配备1名司机,1名保育员,安全准时接送学生在通州区范围内上学,具体租赁技术要求及双方责任见附件。
2.本项目合同到期后如政策允许,服务期间无责任事故、与家长无纠纷,且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的,经我部同意后,可续签。
3.项目预算:玖万玖仟元整(99000元)包含所有费用,具体细节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企业成立满三年;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能力;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⑦本项目特定资格:有专业校车资质,车况良好、车容 干净整洁、营运手续、证照齐全、车辆保险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北京市校车安全管理管理暂行规定》,能够持续、安全为我部提供校车接送服务。
2.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不得为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需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完成注册。【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三)发售方式:询价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
(二)报价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盖印公司公章且密封完好)。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1份,同时提交1份电子文件(光盘等)同其他资料一并密封。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报价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报价资格的书面声明;
5.守密承诺书;
6.严禁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7.军队采购网成功注册截图;
8.******银行出具为准);
9.报价表(盖章)。
我部将视情对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不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我部有权拒收其报价文件。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
监 督 人:彭先生
电 话:******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