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5年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诸广和2025-05-17
四、项目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5年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地 址:浙江省诸暨市环城东路968号水业大厦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暨阳路170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5年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服务全局职工疗休养活动,包括整个活动期间所有参加人员的食、宿、行等全部服务内容。 2、本项目参与疗休养职工总人数为56人,允许职工配偶、子女同行,职工配偶、子女同行费用自理。 3、职工疗休养具体路线及费用: 线路一、线路二:参加疗休养的人员按照600元/人/天,每次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4夜计算,甲方的支付费用标准为3000元每人。线路三、线路四省外疗养线路超出诸暨市规定标准费用的,由参团人员自行支付。允许职工配偶、子女同行,职工配偶、子女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疗休养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不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须与乙方另行订立合同,费用自理。 如职工不想参与四条线路疗养,乙方需承接职工在诸暨市内消费,最高标准不超过3000元/人。
服务要求:1、甲方所安排人员的疗休养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包括食、宿、行等活动的总体、具体安排(按甲方需要具体安排)。参加本次疗养职工数按56人计。最终实际结算职工数(天数)以实际参加职工数(天数)为准,同行人员参照职工执行。 2、针对本项目要求乙方拟派出的服务人员须持有导游资格证书,其他人员亦要求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3、交通:全程豪华空调旅游车,车况良好,车位充足,空调效果好;司机技术好(驾龄5年以上)、服务态度好,出海要求安排乘坐大船,保证行程安全。 4、近两年内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旅游、工商、物价、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法院冻结或划拨旅游质保金的现象,且无拖欠款行为的举报。 6、招标结束后,甲方如发现乙方提供不实投标资料,甲方有权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科室,取消中标资格并处以相应惩罚。 7、乙方必须对甲方要求的全部服务范围进行响应,不得限定甲方活动区域范围,不得进行选择性服务。 8、在每次确定疗休养服务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本次疗休养需求,高品质制定休养路线行程、用餐标准、住宿标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若遇上级疗休养政策调整,服务期限按最新文件执行),具体行程(批次)与人数提前与甲方协商决定,以实际出行为准。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5年08月0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陈建锋、严嘉佳、陈瑾
九、验收意见: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