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花凉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量测水及信息化专项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及提问回复
编号003
各投标人:
“花凉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量测水及信息化专项工程(项目编号:H0GC25A07G126)”招标文件的异议及提问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问:贵方在第7条回复中认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属于职称证书。”此结论与原人事部、原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及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的相关规定不符,也和我公司所遵循的注册地省级人事政策相悖,不合理地排除了我公司提供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作为有效高级职称证明的合法性。
答:根据“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的第十条规定:“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该文件第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非可直接作为“职称证书”使用。
对于贵单位指出的“注册地省级文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也明确了“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结合贵单位“注册地省级文件”第二条规定:“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且“附件 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中第四列的标题行,明确的内容为“可聘专业技术‘职务’”,说明用人单位须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聘任工作,聘任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非可直接作为“职称证书”使用。
综上所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资格证书”不可直接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使用,按招标文件执行。
2、针对“花凉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量测水及信息化专项工程(项目编号:H0GC25A07G126)”《答疑澄清说明文件(编号 002)》中“二、异议、提问的回复”第 7 条内容提出质疑。该回复对原人事部、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 号)存在条款解读偏差,导致招标文件中人员资质要求与国家职称认定标准冲突,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准确性及招标活动公平性,损害我方及其他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
答:根据“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的第十条规定:“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该文件第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非可直接作为“职称证书”使用,故“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资格证书”不可直接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使用,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联系方式
2.1招标人:******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192号
联系人:黄方宝
电话:******
2.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安路868号
联系人:卜问
电话:******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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