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公司西南片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WZ1391/ZB-XNCQC-2025-0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公司西南片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投资/管理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油田公司西南片区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浙江油田西南片区食堂包括:宜宾市筠连县西南采气厂机关海瀛食堂、筠连作业区沐爱食堂、紫金坝食堂、泸州市叙永县云山坝作业区所属食堂、泸州市浙江油田前线指挥部泸州食堂,为了保障员工食堂的食材品质和食品安全,确保食堂所需食材供应规范有序,拟对西南片区以上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框架入围招标,定商、定价(固定综合下浮率)、不定量,每个标段拟中标入围2家供应商。
2.2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名称、数量:
1.采购货物名称(包括但不限于):西南片区食堂所需蔬菜、肉类、海鲜、水果、水产类、禽蛋类、饮品类、干货、米面油、辅料等食材,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采购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做承诺。
2.3 交货时间:每日上午8:30前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
标段一: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海瀛工业园区浙江油田公司西南采气厂;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沐爱镇兴隆村三组筠连作业区;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曹营镇司堡村1组36号紫金坝作业区。
标段二: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大寨苗族乡向阳村2组36号大寨食堂、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后山镇天元村四社71号海坝食堂、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两河镇天生桥村云山坝脱水站食堂;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蓝安三段绿地城浙江油田公司前线指挥部。
2.5 本项目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接招标人采购通知至2027年3月20日。
2.6 交货方式:中标人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并随货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2.8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人员和乙方共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
2.9 本项目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及入围供应商确定原则如下:
******委员会推荐标段排名前3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2的中标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
******委员会推荐标段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
3.当标段有效投标人数量在2家及以下时,本标段招标失败。
2.10 本项目入围服务商工作量分配原则如下:当标段入围供应商为2家时,原则上排名第一的入围供应商承接55%的项目份额;排名第二的入围供应商承接45%的项目份额;当入围供应商为1家时承担所有项目份额。招标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的最低工作量,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入围供应商的配送质量、服务态度及资源投入等各方面要素随时调整供应商日常工作量。
2.11 招标范围为:浙江油田公司西南片区食堂所需蔬菜、肉类、海鲜、水果、水产类、禽蛋类、饮品类、干货、米面油、辅料等食材的采购,并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2 标段划分及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及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2.1 标段名称:浙江油田公司西南片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段一)
1)标段暂定金额:470万元(含13%增值税),其中:管理费260万元;成本210万元。
2)标段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海瀛工业园区浙江油田公司西南采气厂;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沐爱镇兴隆村三组筠连作业区;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曹营镇司堡村1组36号紫金坝作业区。
3)标段具体采购内容:食堂所需蔬菜、肉类、海鲜、水果、水产类、禽蛋类、饮品类、干货、米面油、辅料等食材的采购,并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根据资金来源情况各签订1份合同
2.2标段名称:浙江油田公司西南片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段二)
1)标段暂定金额:293万元(含13%增值税),其中:(泸州)油气公司180万元;浙江油田分公司(管理费60万元;投资53万元)。
2)标段交货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大寨苗族乡向阳村2组36号大寨食堂、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后山镇天元村四社71号海坝食堂、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两河镇天生桥村云山坝脱水站食堂、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蓝安三段绿地城浙江油田公司前线指挥部。
3)标段具体采购内容:食堂所使用的蔬菜、肉类、海鲜、水果、水产类、禽蛋类、饮品类、干货、米面油、辅料等食材的采购,并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根据资金来源情况各签订1份合同。
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投标;考虑到运输距离、管理成本等服务能力因素,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本项目每家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标段评标及授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若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评审中,已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2)投标人具有对公转账账户。须提供对公转账账户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食材类供货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内容、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及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或采购人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注:以上信誉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5 其他要求
3.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准入,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集团公司资质和浙江油田分公司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5.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09日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有限公司(咨询电话:******************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标段一 6 万元人民币;标段二 4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5年 10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马天祥
项目联系电话:0571-******
项目联系邮箱:******
异议受理电话:021-******
异议受理邮箱:******
技术支持团队:******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
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
一、异议提起流程
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
二、异议事项及时限
(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三、异议形式及内容
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
(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
(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
(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
四、不予受理情形
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
(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
(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
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
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附件1
异议函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受理部门:
异议提起人(公司):
异议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业主单位: 招标人:
招标机构:
招标时间:(例2021/08/26) 投标时间:
开标时间: 评标时间: 定标时间:
异议内容: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主要诉求: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
异议提起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 性别: 年龄: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自律守则
************集团公司监督。
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
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附件)